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暨港澳臺事務辦公室是負責學校涉及外事及港澳臺事務工作的職能部門和辦事機構(gòu),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制訂學校與國外及港澳臺地區(qū)的合作與交流發(fā)展規(guī)劃,并落實實施;為學校教學、科研和人才培養(yǎng)服務,為學校的師生赴國外及港澳臺交流創(chuàng)造條件,為國(境)外的專家學者和學生提供必要保障;歸口管理學校的涉外及涉港澳臺的事務工作。目前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和港澳臺事務辦公室合署辦公,下設(shè)交流科、專家科、港澳臺科、留學生科、派出科和綜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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