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顯 男,漢族,1951年8月28日(農歷)出生,河南省南陽人,中共黨員,法學碩士,哲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 1977年7月吉林大學法律系本科畢業留校任教,1982年7月吉林大學法學理論專業在職研究生畢業獲法學碩士學位,1982年9月至1983年1月在北京大學法律系進修,1983年8月至1985年1月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做訪問學者,1989年10月至1990年1月在美國華盛頓大學法學院做高級訪問學者,2000年7月吉林大學馬克思主義哲學專業在職博士研究生畢業獲哲學博士學位。1988年10月破格晉升為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1993年10月被評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理論專業博士研究生導師,1999年9月轉聘為吉林大學法學理論專業博士研究生導師。曾任吉林大學法律系副系主任、吉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院長、吉林大學法學研究所所長、中共吉林大學委員會常委、副校長等職。2000年5月任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主任。2002年12月任中共吉林大學委員會書記。2004年7月至2008年3月任中共吉林大學委員會書記(副部長級)。 |